理是万物存在的内在规定,而气则运动流行以发育万物。
理为本体,理气不离,理先气后。
朱熹认为理是形而上的,具有纯粹的至上性,但朱熹同时还赋予了理太虚的作用。
这既加强了理气和万物的联系,更巩固了理的本体地位。
朱熹所阐述的理是形而上的,远早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其认为理是事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也是伦理道德层面的基本准则。
总结来说,朱子的理学体系,博采众家之长。
以理为本体,气为从属,理气共同构成现实的真实世界。
格物致知也是朱熹理学思想的主要范畴之一,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教育思想的局限性。
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具有两面性,对宋朝及元明两代有着深远影响。
格物致知最早出现于儒家经典《大学》中,一直以来深受理学家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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