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王振明白自己把两个人混淆了,才使得于谦免除死刑离开牢房,同时被降职为大理寺少卿。
于谦被降职之后,许多人都希望于谦可以留下来继续担任山西、河南的巡抚。
这两个地方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宫门前,上书请求于谦留任,周王、晋王等藩王也同样上言请求,因此于谦再次被命为巡抚。
正统十二年,山东、陕西产生了二十万左右的流民,这些流民纷纷选择到河南求食。
因此于谦请求发放河南、怀庆两府积储的粟米来救济这些流民。
又上书请求派遣布政使年富来安抚这些流民,把流民们召集起来之后,发放给他们田、牛和种子,同时设置里老进行监督管理。
于谦先后在山西、河南任职共十九年,只有在他父母去世时才回去办理丧事,但用不了多久就会重新任用他。
“正统十四年,也先大举进犯,王振引导皇帝做出了亲征的决定。”
“于谦和兵部尚书邝野极力劝谏皇帝,但明英宗依旧坚持亲征。”
“于是邝野选择跟随皇帝管理军队,于谦留下来主持兵部的工作。”
“等明英宗被俘的消息传回京师之后,朝野上下人心浮动,朝堂的局面也变得混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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