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学者毛宗岗评价:刘封拒绝孟达的劝降,和糜芳跟从傅士仁投降孙吴有区别。
但是既然能够在最后拒绝听从孟达,为什么不能在一开始就拒绝听从孟达呢。
既然能够斩杀孟达的使者,而不向曹魏投降;为什么当初却听从孟达的蛊惑,不发兵救援关羽呢。
从南郡发兵救援樊城很困难,糜芳不听从傅士仁的劝降就必死无疑;但是从上庸城发兵救援麦城却很容易,
刘封不听从孟达的蛊惑,未必就会丢掉性命。遗憾的是,他明白得太晚了。
相传三国时期,刘备攻占樊城,打败曹魏将领曹仁,在庆祝战绩时看到樊城县令刘泌的身旁站着一位器宇轩昂的英俊少年,问起姓名,才知是刘泌的外甥寇封。
宴席开始,随军厨役上菜时不小心将肉块遗落在地,寇封竟随手拣起,放进口中吃掉。
此举引起刘备的爱慕,将寇封收为义子,改名刘封。事后,刘备问刘封:“何以见肉落地,不去灰沙,不责下人,随口吞食,是何意也?”
刘封回答:“身为将吏,应时时垂怜百姓,粒米片肉来之不易,弃之可惜,士卒厨役,终日劳累,爱之有余,偶有过失,安忍叱斥。”
刘封的仁人之说,得到刘备的认可。此事传到了军队后厨,众人都很感动。
为了报答刘封的爱民之德,军队后厨特意烹制一种夹糖的炸肉,送给刘封,以记此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