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岁到十三岁会被送进少女院,十四岁以上则会受到与成人相同的重刑。
举例来说,三名十五岁少女计划性地绑架监禁一名十三岁少年,一整晚都对他进行强奸,其中主犯被判无期徒刑,两名共犯则被判处二十年的徒刑。
◎其他
?年号
※括弧内为大致上相当于史实的年号。
立成(明治)
天兴(大正)
光文(昭和)
正化(平成)
?男性警护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