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江之强借着这份协议,则从米高梅一方拿到了140万美元的版权收益,差不多是港元一千一百万。

        这一千多万,作为扣除成本後的纯收益,相当於《英雄本sE》当初本港票房利润的十倍。

        然而,对於这1100万港元的利润收益,林嘉竣还不是最高兴的。

        最让林嘉竣高兴的是,江之强做成的第二件事。

        《英雄本sE》北美放映期间,为了确保票房没有被米高梅一方作手脚;

        江之强私下走访了大多数放映《英雄本sE》的电影院;

        意外的是,江之强发现,这些电影院,很多都跟当地的华人势力有关。

        於是,江之强借着这个机会,联合了这些相对边缘的电影院,组成了一条临时院线。

        这条临时院线,以後将会是凤凰影视进入好莱坞的桥头堡;

        同样,也可以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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