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同学排队补习,阿土收了饼乾,说「谢谢供奉」

        那个满分之後的第二周,有人来找他补习。

        第一个来的是志明。

        他在周三下午的课间,走到阿土的位子旁边,说:「你有空吗,我有一个法条Ga0不清楚,可不可以问你?」

        阿土说:「可以,说。」

        志明说:「就是那个土壤W染整治法第二十三条,它说W染行为人应负责任,但什麽叫W染行为人,这个定义在第三条,我看了三遍还是觉得它的边界不清楚,b如说,如果一个工厂把废水排到河里,河水流到农地,那个农地受W染了,那个河流算不算中间的W染行为人?」

        阿土说:「不算,河流是介质,不是行为人,行为人是那个把废水排进去的工厂。」

        志明说:「那如果中间有另一个人,他知道那条河受W染了,但他还是把那条河的水引到他旁边的农地去灌溉,那他算不算W染行为人?」

        阿土说:「这个有争议,他如果知道了还继续引,那个行为本身造成了W染的扩散,有些法律见解认为他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但主要的W染行为人还是那个排废水的工厂,他的责任是次要的。」

        志明说:「那个争议有没有实务案例?」

        阿土说:「有,我在看书的时候看到过一个,等我把那个案例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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