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没有丝毫怜悯之色。
没有当场打死他已经算好的了。
我不是什么好人,我是一个混混,但是做事也有我自己的原则。
当时刘凯一个人揽下全部罪责。
对于他来说,这种事情不痛不痒。
甚至连派出所都没进去。
那时候开始,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权利是做很多事情。
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
在好的人手中,它是剑指罪犯的利刃,在图谋不轨的人手中,它就会变成一把荼毒生灵的利刃。
但我对权利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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