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麽,」林幼棠深x1一口气,把「」两个字写完,力透纸背,「墨太浓了。」

        方若锦看了一眼那个被笔尖顿出一个小墨点的「立」字,意味深长地「喔——」声。

        林幼棠没有辩解。

        因为她知道,方若锦说得对。她变了。那个在文章里写「nV人不该活在男人的目光里」的林幼棠,如今走在街上,会不自觉地在一群灰蓝sE的长衫中寻找一个特定的身影。那个发誓「这辈子不靠任何人」的林幼棠,如今会在深夜里把一封信翻来覆去地看三遍,只因为信的最後一行写着「今夜月亮很好,想你」七个字。

        她觉得自己「堕落」了。

        但这种堕落,甜得像含了一颗永远不化的话梅。

        然而北平的春天太短,甜味还没来得及在舌尖化开,苦的就来了。

        第五天早晨,林幼棠收到了一封没有署名的信。

        信封是上好的洒金宣纸,封口处压着一枚火漆印——篆书的「张」字。她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烫金的喜帖,b上次张若晦丢在她桌上的那张更正式、更华丽、更不容拒绝。

        喜帖的正面用楷书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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