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是“劫匪劫持孕妇,副检察长和记者挺身相救”,还登了康勇和老公的照片。

        报纸还说,老公解救孕妇,副检察长又挺身解救我老公,体现了什么正能量,成为一段佳话。

        我把报纸收了起来,准备带到医院给康勇看。中午老公不回家吃饭,我给康勇炖了肉汤,去的时候晚了点,康勇已经吃了中饭。

        一个检察院的小伙子在照顾康勇,见我进来,康勇对那小伙子说,“小张,出去抽抽烟,半小时后再回来。”小伙子嘿嘿应了一声,冲我点点头,出去了。

        康勇的这一番话,倒好像是在给小伙子暗示我跟他的不一般关系。我抱怨他说:“干嘛要把他赶走呀?”

        “碍事呗,我也是打针的时候不太方便,打完针我就把他们全部赶走。”

        “人家是帮你的,你还说人家碍事。”我把饭盒放到柜上,把那张报纸从袋子里拿出来,扔给康勇。“你的事迹,报纸都登了,我的大英雄。”

        康勇只看了一下标题,就把报纸扔在一边,“你说什么?你的大英雄?”

        “你是全市人民的大英雄,当然也是我的了,你想到哪去了呀?”我狠狠地嗔了他一眼,问道:“中饭吃了吗?”

        “吃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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