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一两家电影公司没问题,你父亲就有华纳和派拉蒙的股份,掌控三四家电影公司也可以做到,赫斯特家有一些迪士尼的股份正要出售,”爷爷沉吟了下后这么说道,“但是想要将八大都收入囊中,恐怕不会有人愿意看到。”
没错,现在好莱坞还是八大制片厂,《天堂之门》还有几个月才会上映,米高梅还没有被逼入绝境,自然也还没和联美合并。
“更何况,按你的想法还要整合电视台、报纸、杂志,动作太大的话,会吸引太多的目光。”爷爷继续说道。
“不一定非要集中在一个人手中,”李旭微微一笑,“父亲可以直接控股华纳,间接控股福克斯;等我的成人礼过了,能成立投资控股公司了,可以直接控股迪士尼,间接控股派拉蒙;至于哥伦比亚和环球,母亲那边可以想想办法;最后尽可能削弱米高梅和联美,再让别的人去竞争。”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办法,集中一个人控股不是没有办法,尽管有《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这样的反垄断法案,总能转弯抹角的找到控制的方法,资本最喜欢的就是规则越多越好,规则越细越好。
只不过,转弯抹角的次数越多,控制力也就越低,不符合爷爷的要求,所以分开由不同的人控股是个不错。
爷爷并非想不到这点,只不过他那个年代过来的人,习惯公司一个人说了算,通常只会将这种方法放在最后考虑,更何况……
“你母亲?”爷爷眉头微皱,显然对这个提议不怎么满意。
我会告诉你,再过几年日本人就要过来大肆收购,哥伦比亚和环球都被卖掉了吗?李旭在心里呵呵了声。
但他并没有多话,挑战爷爷在家里的权威是很不明智的,而且爷爷不喜欢母亲这件事又不是什么秘密。
其实最开始父母结婚的时候,爷爷虽然不太满意但也没说什么,毕竟从西海岸起家,必然会在远东经营有人脉,日本也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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