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无名,自古无名。
杀人真的不过头点地吗?
除非是人乃精神状况异于常人,谅谁都不会拿这档事当乐趣(异常者也不知何谓乐趣)。
杀人,为财、为色、为仇、不问原由,还是为杀而杀?
但求快意情仇。
嗜血者并不多见,血腥气、残暴状令人作呕,凡人避之唯恐不及;只有一类人,将其作为谋生的一技之长,这群人,通称为杀手。
翻开杀手的历史,见诸武侠、政治、科幻等种类或史实,不是个受欢迎的人物─除恶当击掌称快;伐善则立下当诛。
所以,杀手皆为悲剧性格的角色,非但见不得光,出不了名,尚遭仇家追杀。
杀人是门高深艺术,卑鄙的是暗杀、精妙的是谋杀,玩的是心机、耍的是手段,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或许直接,但不流血的杀人才是极招!
当然,此文绝不鼓励杀人、更不褒扬坑人,那么杀手之名便可去矣!
真杀假杀都为孽,休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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